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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危险品仓库如何报建操作流程要求有哪些?

日期:2020-04-27 浏览:

甲类危险品仓库如何报建操作流程要求有哪些?


蓝海宏业小编收集整理甲类危险品仓库如何报建操作流程要求,甲类危险品,是指在在实际生产、储存和使用中的一级易燃固体,其中包括可燃气体,可燃粉尘,自燃性物质,遇水燃烧物质。因其存放货物的危险性所以申请建设甲类危险品库房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以及报建流程。

 

甲类危险品仓库

一、 项目核准

 

(一) 依据法律法规: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家发改委2004第20令)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2004第19号令)

《危险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06第8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家主席令第2007第74号)

 

(二) 项目核准行政主管部门:辖区发改委或经贸委

 

(三) 项目核准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项目申请报告及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意见(发改委)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选址意见书》

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影响环境评价审批意见》

5、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和建设项目立项安全审查意见书

6、根据法律法规提交的其他文件(交通、电力、水利部门意见等)

 

(四) 项目核准程序:

l、申请:建设单位向核准机关(发改委)提交申请报告一式五份。

2、受理:核准机关向申请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文件资料审查评估、专家评议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4、决定:核准机关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核准》或《项目核准文件》。

 

二、注:
 

1、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项目核准前,向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选址意见书》(规划法36、37节)

2、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与土地主管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3、持土地使用有关证明,向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项目勘察与设计:

(一) 依据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勘察与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第293号令)

《危险化学晶建设项目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06第8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1998第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主席令1998第91号)

 

(二) 项目勘察设计行政主管部门:建委

 

(三) 编制勘察设计文件依据要求: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

2、项目批准文件(核准许可、立项许可)

3、城市规划许可证明

4、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含《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6、国家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关文件

 

(四) 项目勘察设计程序:

1、发包与承包(招标与投标)

2、勘察与设计方案评标,并确定承包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

3、编制勘察设计文件(含设计方案、勘察报告、施工图、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等)

4、通过《危险化学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颁发意见书)

5、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受理后进行审查,最后做出决定。出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审查意见书》。

 

四、施工前项目审查
 

(一) 依据法律法规: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06第8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主席令1998第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1998第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家主席令2007年第74号)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第293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1999第256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主席令2002第7号)

 

(二) 项目审查部门:

所在区域安监局、建委、发改委、消防局、规划局、环保局等。

 

(三) 须提供的审查文件:

1、《危险晶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含评价报告、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3、《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4、《规划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施工图及设计文件《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

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与《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7、《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消防安全资料

8、房地产主管部门提供的资质证明

9、《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登记证》

10、其他法律法规标准符合情况

 

(四) 项目审查程序

1、建设单位向各主管部门提出审查电话

2、主管部门受理后对捉供文件进行审查

3、实地审查

4、做出审查决定,出具审查意见

 

五、 项目施工
 

(一)依据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主席令1998第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1998第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主席令2003第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主席令1999九届人大第21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第91号令2001.7.4修订施工:

 

(二)行政主管部门:建委

 

(三‍)项目施工许可具备的条件和相应文件

1、用地批准手续

2、规划许可证

3、施工单位相应等级资质证书及施工合同书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5、施工图与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

6、勘察设计单位相应等级资质证明及合同书

7、工程监理单位相应的等级资质证明及合同书

8、资金落实证明

9、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设计制定安全规程技术规范:施工单位防火安全措施;现场环境保护措施;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等)

10、施工中标通知书

11、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单位质量认证书;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要求:工程质量检测制度等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文件。

 

(四) 项目施工程序:

 

1、工程发包与承包(招标与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建设单位组织活动,主管部门监督

2、确立监理单位

3、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开标,评标,定标:由建设单位

4、主管部门受理后对应具备的条件和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审查。

5、根据审查意见做出决定,核发《施工许可证》

 

六、项目验收

 

(一) 依据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主席令1998第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1998第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家主席令2007第7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1989第22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06第8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000.1.30施行)

 

(二)项目验收行政部门及建设单位提供文件

1、安监部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

《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

《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情况报告》

2、消防部门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

2)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达标情况

3、建委

1)完整的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

2)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4)《施工单位工程保修书》

5)工程档案认可文件(意见书)

4、规划部门:《规划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项目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部门报送验收资料(各主管部门意见书)

5、环保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三)验收程序

1、 验收前,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检验、检测。

2、 建设单位收到竣工报告,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3、制定试生产(使用)方案,进行一定期限试生产(使用),试生产(使用)安全评价

4、各主管部门生产相关文件

5、以设计标准为依据对建设项目进行实体现场验收

6、验收合格签发合格意见,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见,限期整改堤出意

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

规划、消防、环保、安监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报建委或其他相关部门备案。

 

七、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
 

(一)依据法律法规:

州,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地产管理法》(国家主席令 95.1.1 )

(二)行政主管部门辖地:房产管理局

(三)提交文件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5、房屋已竣工证明

6、房屋测绘报告

7 其他必要材料

(四)程序:

1、申请

2、受理:国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登记60个工作日。

3、审核:审核文件资料和实地查看。

4、登记:房屋登记机构注册

5、发证核发:“房屋属权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证书

 

八、 归档
 

(—) 依据法律法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61.90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主席令96第71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8.30修订人大通过)

(二)行政主管部门:建委(城建档案馆)

(三)城建档案的内容: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备保存价值的文案、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四)程序:

1、 建设单位办理档案认可

2、 建设单位按国家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

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

3、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完整的建设档案资料。

4、 存档后由城建档案馆核发存档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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